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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天实验学校学生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2-10-18 阅读量:

 

常州市中天实验学校学生会章程
一、总则
1、常州市中天实验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领导下,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桥梁。学生会受教导处的领导,协同校团委、舍务处开展工作。
2、全体学生会成员以乐于奉献、服务他人、锻炼自己、共同提高为工作宗旨,本着主动、积极、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分工、协调、合作的工作理念,全心全意为全体同学服务。
二、会员
1、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者,通过竞选均可成为本会成员。
2、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2)所有成员一律平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遵守学生会章程并执行学生会决议的义务。
(4)接受并完成学生会交予各项工作的义务。
三、组织机构
学生会设定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组成主席团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设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卫生部四个部门,各部均设定正副部长各一人,正副部长在主席的统一安排下负责具体工作。
四、行为准则
密切联系同学,倾听同学意见,接受同学监督,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天实验学校一日常规》等规章制度,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在学习和其他方面起表率作用。
五、工作守则
1、学生干部要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态度,发扬开拓创新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虚心听取同学意见,争取在任期内有开创性成果。
2、主席协调安排各部门工作,具体工作由各部门部长负责,实行集体领导、层层负责和层层监督的制度。
3、学生干部要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学生会所有工作以促进团结、加强成员之间的配合协作为主旨,做到分工不分家。
4、学生干部代表着学生会的形象,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公正、客观地对待每项工作。工作上有意见应及时提出,不得存在有损学生会声誉的行为。
六、各部门具体分工
1、主席团:
(1)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统筹全部工作安排和协调各部的关系,了解掌握各部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教导处反映,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结合学生会特点,对各部工作作出正确指示,落实好各部工作计划,保证各项活动开展质量和效率。
(3)每周组织部门负责人例会,研究每一阶段工作、分析情况,落实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每月召开全体学生会会议。
(4)开学初制订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期末总结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要切实可行;总结要全面准确,真实反应学生会学期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并以书面形式上交教导处。
2、学习部职责:
(1)适当时候对同学开讲座,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学习体会;激发鼓励同学学习的积极性,调动同学学习的内驱力。
(2)帮助学困生,成立帮困小组,定期组织好同学帮学困生补课。
(3)开展课余学习活动,如科技节、辩论赛、读书节等。
3、宣传部职责:
(1)负责学生集体活动(如比赛、集会等)的宣传动员工作。
(2)负责撰写、收集、整理宣传稿件,并发到校园网上学生会栏目。
(3)负责检查各班板报和标语,协助美术组管理好校园内黑板报。
4、卫生部职责:
(1)教室,公共场地的清洁卫生检查。
(2)对学生穿校服的情况与剪发情况进行检查。
(3)校园巡逻,制止同学乱扔纸屑、果皮等垃圾。
(4)食堂一日三餐浪费情况检查。
5、纪检部职责:
(1)两课两操时对各班人数及做操跑操情况的检查评比。
(2)寝室楼层巡逻,做好督查老师及舍管员的助手。
(3)中午时间段及洗澡时间段各班的纪律检查。
(4)洗澡时间、一日三餐、放学时的集队纪律检查。
(5)周日下午对各班早到校同学的纪律检查。
七、会议制度
1、学生会例行每周举行一次会议,主席团成员、正副部长必须参加。
2、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进行签到。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主席团成员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会处理。
3、各部长在会上对例会期间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相关情况,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设想。如有紧急或特殊情况,须及时告知主席团。
4、各部长可以在例会中自由发言,充分阐述自己观点,但学生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布置的任务必须完成,不得擅自更改或取消。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告知主席团。
5、会议力求精简高效,做到“有事则长,无事则短”。
6、凡无故旷会三次以上作自动辞职处理。
7、例会进行期间,与会人员不得在会下开小会,保持会议的严肃和高效。
八、附则
1、不服从学生会管理或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成员,取消其学生会成员资格,并全校公示,情节严重者给以纪律处分。
2、本章程由学生会负责解释。
3、本章程自学生会成立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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