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为深入持续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突出问题,根据省政府深入持续开展全省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以及省、市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新北区教育局制定了《新北区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将专项治理的要求、重点、步骤等告知各位家长。
一、治理重点
(一)违规招生入学
1.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
2.民办学校没有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的。
3.民办学校招生未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或超出审批范围招生的,未与公办学校同步且提前招生的。
4.公办和民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5.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
(二)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
6.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
7.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8.各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小学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
9.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10.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各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二、治理措施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学校必须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党建管行风”的意识,党政一把手共同挂帅,站在政治建设高度扛起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和执行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做法,坚决制止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懒政行为,强力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各校要主动承担起规范办学行为的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治理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自上而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立体化督查网络。学校是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对照治理重点逐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定期在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查表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办学的日常监督,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100%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区教育局将对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督查。
(三)严肃执纪问责。区将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情况纳入2019年中小学素质教育综合评估和责任督学常态化督导,对违规办学行为严重且专项治理不到位的学校,从严扣分。在学校综合荣誉称号评估认定时,将办学规范作为申报前置条件,从严执纪追责,严肃处理违规事件,视违规违纪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奖或撤销已有荣誉称号和内涵建设项目等处理;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处分直至撤销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严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
(四)推进家校协同。各校要为教师依法履职创造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鼓励教师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任何学校不得对依规监督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如有违反,从严处理。组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现场咨询会,发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须知,开展中小学“校园开放日”活动,把招生入学政策明确告知所有家长。引导家长和社会破除“抢跑文化”“重智轻德”“分数第一”等功利思想,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各校要邀请家长参与到专项治理之中,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议与监督。
(五)提供优质服务。用好江苏省“名师空中课堂”、常州“青果在线”和“常州数字化学习平台”,为学校师生提供优质课程资源和个性化、智能化学习平台,促进教与学方式的转变。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建立内涵建设项目每月简报制度实现跟踪式指导服务,加快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着力实施学校品质提升行动计划,加大“三名工程”建设力度,促进教师专业水平发展,提升学校内涵品质,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和扩大课后服务,切实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各校要及时公布学校招生简章、报名办法、招生程序,民办学校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为广大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效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给予预期的招生秩序。
(六)建立长效机制。以省教育厅“阳光办学监管服务平台”(简称“阳光办学平台”)为载体,强化规范办学行为日常管理,实时公布举报电话、投诉查处、自查整改、责任督学记录、督查报告,定期发布督查整改、批评问责通报、专项治理专报等。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联席会议统筹、纪委监委监督、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部门分工明确、共同履职的监督管理新格局。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责任督学(督导员)聘任、行业组织建立和“星级评选”等创建活动。
三、治理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的时间约一年,治理范围为义务教育学段。上半年(4月初至7月底)围绕1至5条重点治理违规招生入学行为,下半年(8月中旬至12月中旬)围绕6至10条重点治理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行为。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5月16日前)
1.会议动员。召开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动员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加强舆论引导。及时面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方案,认真解读治理相关政策和细则,形成浓厚的治理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5月22日前)
1.学校自查自纠。各校按照专项治理第1至第5条的治理重点和要求,对招生入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认真自查自纠,全面对标找差,即知即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2.出台入学政策。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制订出台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公布区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区范围,明确民办学校(含国有资产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式;明确适龄少年儿童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之一在新北有户籍的,即可入学;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严禁任何地区、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赞助费”;坚决贯彻落实规范办学要求做好均衡分班工作。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到投诉举报一件,查实一件。
3.学校主动整改。各校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列出违规问题清单,并针对问题积极主动整改,在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及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报名入学办法和均衡分班方案等。公办学校要主动与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家长联系沟通并告知入学政策。民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准发放宣传手册、不准进校园宣传、不准在相关媒体、网站宣传,坚持学生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所民办学校。各学校要科学研制方案,坚持阳光操作,切实做好均衡分班工作。
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于5月24日前报区教育局教育处。对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学校,区教育局将进行汇总通报并严肃查处。
(三)督查问责阶段(2019年8月10日前)
1.巡查督查。中小学责任督学定期到所负责学校开展巡回督查、记录。区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开展督查,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重点学校进行严肃处理,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周报制度。建立专项治理周报制度,区教育局每周将专项治理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并上传省级阳光办学平台。开展的违规办学专项督查对违规学校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整改报告报市教育局。
3.查处问责。区教育局对违规办学情况严重的学校予以严肃查处并在全区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问责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提出到人到事到格次的问责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按照有关规定作出问责处理。学校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依情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直至撤职处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
1.全面评估专项治理成效。全区义务教育学校针对治理的10条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逐项自评,形成一校一表,并上传至省级阳光办学平台。区教育局将加强审核汇总,并形成区域性治理分析报告,报市教育局。区教育局将组织规范办学行为督查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综合考核,并结合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全面测评人民群众对专项治理的满意度。
2.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各校要在规范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上下功夫,更大力度推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