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市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市区教育局有关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为指针,保证招生工作有序、规范、高效进行,以促进学校优质、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招生计划
11班
三、招生办法
1.自愿报名
(1)6月5日—6月6日,新北、钟楼、天宁区应届小学毕业生,统一在就读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2)6月5日—6月6日,其他应届小学毕业生(新北、钟楼、天宁区除外)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并填写《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家长当场核对并签名。具体时间为7:30-17:00。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①户口簿,②学生本人五年级上下两个学期、六年级上学期的《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原件),③有关荣誉证书。
2.自主录取
对报名学生提供的材料,学校认真审核,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个人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基本功扎实者;
(2)五、六年级曾获得过省、市“优秀少先队员”或“四好少年”称号者;
(3)五年级第一、第二学期,六年级第一学期学科成绩“优”居多者。
(4)其他可区别学生综合素质差异的项目。
3.报到注册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于6月28日下午3点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拟正式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收费标准
按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收取。
四、保障措施
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集体研究、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要求,在董事会领导下,成立由校行政及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做好招生工作;成立由党支部、工会、家长委员会成员组成的纪检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
联系电话:0519-83120078
常州市中天实验学校
201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