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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天实验学校举行七年级普法讲座

发布时间:2020-09-30 阅读量:

929日下午,常州市中天实验学校在报告厅召开了普法讲座,特邀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的于轩律师来为七年级同学普及法律知识。

于律师首先讲述了民法典的颁布,帮助大家了解了民法典这一新法律法规的出台。接着她从小说阅读说起,对比了小说世界和现实世界规则的不同,提醒同学们不要盲目学习小说人物行为,禁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禁止捕猎、伤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于律师还通过各种案例,明确了盗窃、诈骗、共犯、正当防卫、聚众斗殴的范围,并提醒大家,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应该就事论事、客观评价、把事情拖后处理、把情绪表达出来,不要冲动行事,以免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然后,于律师告诉大家,年龄是划分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重要标准,大家要进行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日常消费需注意防止受到欺诈,保留证据,及时求助。

最后,于律师还对大家进行了校园安全教育,强调大家一定不要做诸如高空抛物的危险行为,在体育课、化学课等课堂上要服从老师的指导,规范操作。一旦遇到事故,大家要紧跟老师指令,不要围观聚集,以免造成二次事故伤害。

“这次讲座让我知道了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我明白了很多日常小事原来有这样那样的隐患,以后我肯定更加注意我的行为,也会提醒没有注意的同学。”在座同学纷纷表示从本次普法讲座中学习到了很多,希望以后多多举办类似活动。

(撰稿:赵安 摄影:赵安 审核:仇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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