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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天实验学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13 阅读量:

1.明确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3.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义务消防队承担。
    4.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包括下列组织:
   (1)指挥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2)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6)其它必要的组织。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发现火情,首先报警,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通讯联络组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
   (3)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关闭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4)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5)疏散引导组尽快有秩序疏散人员;
   (6)安全防护救护组配合医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7)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8)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6.当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下列程序开展工作:
   (1)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2)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3)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4)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7.定期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宣传和完善:
   ⑴ 应定期组织教职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8.消防演练应符合下列要求:
   (1)学校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2)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并将消防演练方案可以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3)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 “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4)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5)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6)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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