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中小学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止措施在校内实施。
二、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1. 规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2. 学校保健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校园内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3. 校内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报告,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教育局。
4. 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
5. 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三、加强学生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1. 认真开展每日晨、午、晚检工作,掌握学生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午、晚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午、晚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2. 每周一次由保健老师对全校师生健康、传染病发病及出勤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定期巡查记录。
四、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1. 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学生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2. 按照上级要求,健全和执行校园内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五、教师通过各种途径对学生开展卫生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六、严格预防接种凭证入学制度,积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要求,保证学生完成各类疫苗预防接种,提高学生免疫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