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德育之窗>>政策法规>>文章内容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后勤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13 阅读量: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苏委教〔20174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教办〔201711号),有效防范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后勤管理领域的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加强中小学后勤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 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省委和教育部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建立职责清晰、制度健全、风险可控、预警及时、层层监管的学校后勤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后勤领域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推进我省中小学后勤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 基本原则

1.全面防控,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完善防控制度措施,突出抓好中小学后勤领域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要事项等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工作,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形成有效制约。

2.完善制度,制约权力。注重从制度建设的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把廉政风险防控与学校后勤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对廉政风险有效控制。用制度制约权力,确保权力安全运行。

3.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强化后勤管理人员的廉政自律和风险防控意识;完善内控机制,对廉政风险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监控;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自觉接受校内监管、上级监管和社会监督;健全考核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二、廉政风险主要防控点

(一)项目采购

1.学校重大物资采购项目未提交学校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2.采购额度较大或技术要求较复杂的项目未邀请专家论证、未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3.与供应商串谋,故意在采购需求的技术方案中设置技术壁垒,埋下变更伏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品牌、产地或者供应商。

4.学校设施设备、服务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目录或政府采购限额应该进行招标但未实施招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招标方式;将项目分解拆分成若干部分规避招标。

5.招标人向特定投标人泄露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联系方式等保密事项,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擅自改变评标标准和办法,授意围标、串标,帮助特定投标人中标。

6.单位或个人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结果;对中标候选人附加苛刻条件、故意刁难。

7.学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项目验收或验收环节不全,导致采购项目不符合要求。

8.学校在服务外包过程中,外包范围不合规、服务价格不合理和服务质量不达标。

9.采购目录以外的以及经批准的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在实施采购过程中操作流程不规范。

10. 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学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资产管理

1.学校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登记造册,造成学校固定资产流失和挪用。

2.学校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年限提前报废,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3.学校的固定资产未经集体研究和上报审批私自出租、借用,存在低价出租和无偿借给他人使用情况。

(三)食堂管理

1.食堂未按招投标程序实施主、副食材及其他物资定点采购,收取回扣。

2.食堂采购的物资建账不规范,或不建账,虚报账。

3.食堂违规收取现金,私设小金库。

4. 违规在食堂报销或支付其它费用。

5.克扣学生伙食费用,挪作他用。

6.将食堂承包他人,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廉政风险防控主要举措

(一)规范决策行为

各地各校要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决策、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以及重大项目公示制度。严禁在物资采购、资产管理、食堂运营过程中个人说了算,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科学制定学校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建立和完善学校资产管理、食堂管理制度。

(二)规范采购行为

1.依法实施招标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利用职权及影响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严禁擅自改变招标方式,严禁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严禁围标、串标、陪标等违规违法行为。

2.加大采购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求,按照规范化的内容及时公开采购信息、采购结果信息。在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公开项目预算金额、采购标准、采购需求和采购合同等主要内容。

3.严格规范履约验收。学校应当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金额较大或技术复杂的项目,应组织专家验收或委托第三方验收。服务类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

4.规范学校自行采购行为。学校自行采购项目,应当通过询价、议价等方式签订合同规范采购行为,避免个人自行采购。

(三)规范资产管理

1.建立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切实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目录。必须对学校每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单项资产建立卡片,详细记录其来源、验收、使用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运转、维修、改造、折旧、盘点等相关内容。

3.建立固定资产清查报废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盘点周期、盘点流程等相关内容,核查资产数量,及时发现资产减值迹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捐赠资产要经过审批。

4.建立学校房产出租、出借管理制度。出租、出借校产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申报审批,防止个人私自作主,私下交易。房产出租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 规范食堂管理

1.严把学校食堂进货关口。食堂应从正规渠道进货,采购员和验收员必须分设。货物及时登记入账、报账、验收核实,不以现金结算货款。

2.严格食堂财务管理。学生交纳的伙食费用应当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建立收支情况每月公示制度。

3.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其他支出不得在食堂报支。

4.严格执行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不得以购定支、以入代出。

四、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实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成立学校后勤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勤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重点和年度任务,把任务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具体部门,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并完善学校后勤管理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学校要加强对后勤项目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后勤日常管理。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制定风险清单,加强风险防控。加强信息公开,把后勤信息纳入校务公开范围,有关后勤重大项目的决策事项,应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座谈会及内部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信箱,受理对后勤管理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投诉、举报。

(三) 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是后勤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后勤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奖惩和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强化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对后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指导督促、统筹协调,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后勤管理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

 

 

 

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

2018111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